自主公示
2025-08-26
2025-08-26
辽宁星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+2024年监测报告
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关于印发<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》(环办监测(2017)86号)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锦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5月29日发布了《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》(锦环发(2023)56号),辽宁星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此名录中,需要编制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,受辽宁星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,按照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(试行)》(HJ1209-2021)要求,编制了《辽宁星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》,明确了调査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监测点位、监测指标以及监测方法,为企业土壤调查提供依据。
2025-08-21
2025-08-20
2025-08-20
2025-08-20